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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居住证人员申报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8-09-23 15:29:54 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韩雪浏览次数:436  

1、居住在居民家中的,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流动人员申报;

2、居住在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、工场和水上船舶的,由单位或雇主将流动人员登记后申报;

3、租赁私房居住的,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,带领承租人申报;

4、租赁公房居住的,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,带领承租人申报;

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时,未满16周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,满16周岁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,育龄妇女应同时提供经有效查验的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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