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有《居住证》的人员,可以享有以下待遇:
第一,可以在沪创办企业、从事科技活动、落实子女就读、专利实施、办理出入境手续等。
第二,可以根据有关规定,接受上海市行政机关的聘用或者到企事业单位任职,参加上海市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。
第三,持有《居住证》的境外人员,可以按规定将税后人民币收入到指定银行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。
第四,持有《居住证》的境内人员或者未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员,可以参加上海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,其中持有《居住证》的境内人员还可以按规定在上海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。
第五,持有《居住证》的人员,可以为随同来上海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领《居住证》。